1月21日,记者联系昆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回应,他们也关注到了网上的相关视频。目前,事故中队正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后车车主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
实际上,竖指头的行为,在世界范围内是一种常见的侮辱别人的方式,所以,女子的行为,属于侮辱他人的行为。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但是,后车车主最终踩下了油门,撞上了前车,同时也让这名女子受了伤。在这种情况下,后车车主踩下油门的行为,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直接决定了后车司机是承担故意伤害罪的责任,还是普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
所以,故意犯罪是"明知故犯",体现行为人的主动恶意;而过失犯罪则是"事与愿违",源于疏忽或轻信。
即如果后车车主是看到对方挑衅后,据此实施反击的,那么这就是故意,而如果是不小心踩错的,则属于过失行为,至于最终如何判定,还是需要以警方的调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