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兵案"曝光后,检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案外案",王大陆涉嫌非法查阅个人资料。王大陆因为怀疑陈姓男子"摆烂"不帮他处理"闪兵"事宜,因此寻求好友游某某协助,游某某在今年2月13日联系到时任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队侦查队代理队长刘某某,表示将带王大陆去报案,因此游某某、王大陆在同天下午3时34分前往刑事警察大队。刘某某则登入"智慧分析决策支援系统",查出陈姓男子详细个人资料,并用手机拍下,发送给游某某。

检警经过侦办,还追出另一桩"案外案",发现王大陆女友在直播时被一名潘姓男子诈骗400多万元新台币,但潘姓男子仅入狱服刑,未赔偿损失,因此她在王大陆的帮助下又找到游某某,询问是否有渠道可以找到潘姓男子的家人讨债。为此,游某某又委托"四海帮"堂主、绰号为"小阿俊"的陈某某,通过另一名陈姓男子"买个人资料",最终以1500元新台币取得潘姓男子家人的个人资料。
新北地方法院7月3日首次针对王大陆涉个人资料案开庭,王大陆否认犯罪,称未要求游某某、陈某某等人非法查阅个人资料。8月21日,法院再度开庭,勘验涉查个人资料"犯案手机",王大陆的律师对勘验结果无意见,但表示王大陆未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并拒绝和解。
2026年1月10日,据看看新闻,台湾艺人王大陆逃避兵役案外案又有新进展,为了讨回主播女友被诈骗的400多万(台币,如下同),王大陆利用朋友和警察找人"讨债"被起诉。1月9日下午第4次开庭,王大陆与女友现身法院。女友首度作为证人出庭,证实王大陆建立了3人的群组,将群组名称取为"失去的!一定要讨回来"。
此前王大陆找上"闪兵集团"首脑伪造假病历逃兵役,他付了360万元后找不到人,于是透过富二代友人协助帮查询个资讨债。
公开资料显示,王大陆,1991年5月29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毕业于台湾稻江科技暨管理学院,中国台湾男演员。2015年,主演的青春校园电影《我的少女时代》走红,代表作有《28岁未成年》《鲛珠传》《一吻定情》《狼殿下》《孤注一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