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铁路退票扣费上限仅20%,民航不妨抄抄铁路退票的作业(4)

2026-07-31 10:48  头条

铁路的20%上限,本质上是一个"底线规则"--它不干预航司的差异化定价,不限制航司对不同折扣票设置不同的退改条件,只划一条线:不管什么折扣、什么航线,退票扣费不能超过这个比例。这个逻辑完全可以在民航落地。

具体来说,可以分类处理:国内航线严格执行阶梯费率,禁止提前48小时以上退票扣费超过50%;国际航线单独设置扣费上限,明确全价票不得套用特价票"仅退税费"规则。

同时,强制要求"不可退/高扣费"客票在付款前必须二次弹窗确认,杜绝小字隐藏,让消费者在点击付款前清楚知道"最坏情况下会损失多少钱"。朱巍进一步指出,即便航司事先告知,"只要条款排除消费者核心权利、扣费远超航司实际损失,仍应依法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

说到底,林先生最终拿到全额退款,靠的是舆论压力叠加平台特殊保障条款的个案幸运,不是行业规则的普遍正义。京津冀消协要求8月31日前完成整改的时间线已在倒计时,民航局尚未发布专项整改细则,但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已经为刚性约束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铁路提供的参照,不是让民航变成铁路,而是让民航的退票规则从"航司说了算"变成"底线说了算"--这个转变,才是对消费者权益、航司正常运营、监管合规三者之间真正平衡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