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砸伤摊主后西瓜全买就能免责吗?法律上两笔账如何算?

2026-07-31 17:01  头条

2026年7月28日晚,浙江宁波北仑区的夜市上,摊主孟师傅被人用西瓜连续砸向头部,在一段不到30秒的视频里,他坐在地上,用胳膊挡着像飞弹一样砸过来的西瓜,始终没有还手。而施暴者边砸边放话:"全部给你买了",试图用一句"我全包了"画上句号。

宁波夜市冲突现场,男子持西瓜面向摊主

这大概是许多人对这件事最直观的困惑:把人砸伤之后,把西瓜买下来,这事就算完了吗?

砸西瓜和砸人,在法律上从来不是同一本账

普通人最容易混淆的地方,恰恰是法律上切得最干净的一条线。用西瓜砸人头部,和砸烂一摊水果,是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

前者是殴打他人,侵犯的是人身权利,触发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罚款。后者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触发的是第四十九条,同样有对应的行政处罚。

北仑公安的通报里,对杨某日、范某玲夫妻二人的处罚依据正是"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两项并罚,并没有因为那句"我全买了"就只算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