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策回忆,2021年6月中旬,父亲参加了由淄川区信访局负责人王某秋在罗村镇政府主持召开的会议。计划于6月23日,王长征陪同淄川区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罗村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等一起到南韩村村东、过多山附近,查看受污染耕地的范围,进而测量污染面积。
警方受案回执
6月23日,王长征与山东重山集团保安陈某发生冲突。王策说,"我爸认为对方是盯梢他,双方进而发生了冲突。"同日,公安淄川分局罗村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显示,"王长征被殴打一案,我单位已受理"。
7月14日的《出院记录》显示,6月23日中午12时47分,王长征入院。出院诊断为"局部脑损伤、面部损伤、头皮血肿、耳鸣、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部损伤、左侧3-7肋骨骨折等"。
王长征出院记录
王策说,殴打事件发生后,父亲没能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前往过多山,指认污染耕地的范围。此时,罗村镇政府负责人李某华多次协调,让双方和解。
300万元和解费--
王策称系山东重山集团给予的人身伤害赔偿
罗村镇负责人:实为解决让王长征不再投诉
2021年7月29日,王长征与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赔偿协议》称,山东重山集团员工陈某给王长征造成人身伤害,经多方协调,山东重山集团于协议签订之日,自愿一次性赔偿王长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计人民币300万元。王长征收到上述款项起,双方再无任何赔偿纠纷,王长征不再向山东重山集团追究其他责任。
赔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