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挣10万元,夫妻商量假离婚让丈夫跟其他人结婚,结果……
10万元的酬谢款
让婚姻岌岌可危
几经更名的房子
究竟该归谁?
婚没离成
房子倒是过户了
2019年9月,汪女士与钱先生结婚。2021年1月,钱先生将其婚前个人购买的一套A房屋,登记为夫妻两人共有,各占50%份额。2024年5月,汪女士听其同事邵某说,只要找个单身男子与邵某的妹妹结婚,就能多分拆迁补偿,事成后可给10万元酬谢。为了挣这10万元,汪女士便和钱先生商量他们先假离婚,然后钱先生和对方结婚,拿到酬谢款后他们再复婚。为了"保险起见",汪女士让钱先生把A房屋过户到她个人名下,钱先生照做,然后两人向民政局递交了离婚申请书。后邵某告知汪女士此事作罢,夫妻俩遂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亦未将A房屋的产权状况恢复如初。
2025年3月,汪女士向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钱先生名下的另一套B房屋。钱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也同意和汪女士平分B房,但其主张A房屋亦应分割。钱先生认为A房屋系自己婚前购买并支付大部分购房款,故自己应分得85%的份额。汪女士则认为,钱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将其原先所占A房屋50%的份额赠与自己,且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该房屋现属自己个人财产,故不同意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