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时年53岁的某央企分公司老总老刘谎称离异,"追求"儿子同学的妹妹,年龄差距27岁的河北卢龙县女孩小蕊。二人发生关系,分分合合在一起约两年半。
相信"真爱"可跨越年龄鸿沟的她,想结婚;不愿离婚娶她的他,给了200万元"分手补偿费";事后报案。小蕊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0年。
今年8月29日,北京市高院审查后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同时认为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再审申请。(10月31日红星新闻)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小蕊先被老刘欺骗,后则结婚无望,通过协商方式收取200万元"分手补偿费",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也难言有什么不正当。
梳理一下二人纠葛。微信记录显示:在二人关系亲密期,老刘多次给小蕊发红包或转账,小蕊均不收;提出给她买房,她也拒绝。可见她无侵财故意。她要的是人,要结婚,后采取哭闹、举报、投诉等方式"逼婚",是于2019年4月第一次向相关公司举报。
而老刘不肯离婚同她结婚,出于花钱了事目的,先是2018年底,伪托成一个"重庆人",旁敲侧击的跟她妈妈纪姨谈判,夸海口给一千万、两千万都行;2019年初,显露真身,表示"重庆人"就是自己,请中间人出面,跟纪姨提出只要小蕊不缠着要结婚,愿意给个三五百万元作为分手补偿。这都是老刘主动提出的。这时小蕊也根本没有举报。
小蕊和她哥哥,后于2019年5月,议价式作出回应,提出600万元的补偿款诉求;并于7月,双方形成协议,确定了200万元的分手补偿费数额。老刘也给付了。
只是,小蕊虽认可这200万元的分数补偿费,钱也照收了;但心有不忿的她,拒绝签约放弃举报权利,并在收钱后继续发短信、抖音辱骂老刘妻子,及于2019年10月打市长热线投诉。老刘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