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继父酒后强行与16岁继女发生关系 法院判了!

2024-11-13 17:02  头条

近日,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何某某因犯强奸未成年人罪被判刑三年两个月。

据了解,何某某强奸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继女(小苑)化名。何某某1991年出生,重庆人,2007年,小苑的母亲和何某某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共同生活,而小苑也随母亲跟着何某某一起生活多年。

后小苑因青春期叛逆,母亲管教不住,何某提出让小苑来武汉这边找工作,他来管教。

小苑母亲也没多想便答应了,这之后小苑去到了何某某的住处,期间何某某也尽到了一个做继父的职责,把小苑照顾的非常好。

而就在一次醉酒后,何某某想制止小苑玩手机,两个人发生了肢体接触,何某某在酒精的刺激下,产生了性冲动,便对小苑做出了不可原谅的事情。

何某某强行进入到小苑的床铺上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何某某也非常后悔,于是便主动去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对此,法院认为何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另外,何某某虽然对继女平日照顾有加,加上主动投案,但他因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所以从重处罚,被判3年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