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延迟5年后一次性补缴:
- 对于《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例如,某人在2010年开始参保,但到退休时只缴纳了10年社保,那么他先延迟缴费5年,到时候若还没达到15年,就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
- 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如果实在不想继续缴纳社保,或者因个人经济状况等原因无法补缴,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经本人书面确认后,会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是,这种方式意味着放弃了领取职工养老金的权利,退休后无法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