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鉴定,李某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发病状态,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审理时,其处于"双相性情感障碍,抑郁发作"症状部分缓解状态,评定为目前具有受审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时处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司法鉴定,李某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发病状态,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审理时,其处于"双相性情感障碍,抑郁发作"症状部分缓解状态,评定为目前具有受审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时处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