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鹿晗"求婚成功的消息迅速登上热搜,然而,网友们惊讶地发现,这位"鹿晗"并非大家熟知的明星鹿晗,而是长相酷似鹿晗的网红"鹿哈"。不少网友初看之下误将鹿哈认作鹿晗,好奇女主为何不是关晓彤,细看之下才发现搞错了对象。据悉,鹿哈因外貌与鹿晗极为相似,在网络上通过模仿鹿晗积累了大量粉丝。

2023年,鹿哈(本名凌达乐)曾在直播中透露自己的惊人收入,声称月收入高达500万元,直播带货7个月便赚取了3500万元。他还炫耀自己已经购置了价值1100万元的豪宅、277万元的豪车以及600多万元的写字楼。此言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惊讶于直播带货的吸金能力,有人质疑他的收入来源,甚至有人调侃道:"盗版的都这么有钱了?"
对于凌达乐利用与明星相似的名字出道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合伙人张菲菲给出了专业解答。她表示,单纯的长相相似并不构成对明星肖像权的侵犯,因为相貌是天生的。但是,如果艺名、打扮风格、表演内容、舞台风格等与明星高度相似,并借用明星的经历或故事进行炒作,以谋取商业利益,就可能涉嫌侵犯明星的名誉权、作品著作权,甚至构成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