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晚自习后,我女儿同学就拉着我女儿作伴为由,再用针对性强制性灌酒的方式,把我女儿灌醉,让两个男孩子侮辱至亡,"一位母亲在网上哭诉,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近日,一名高三女生小霞,在晚自习期间,被同班女同学带离校园,前往与社会上的男子共同饮酒。这名涉世未深的女生在7个男子的劝酒之下,被灌至酩酊大醉。而令人发指的是,随后她竟被其中两名年龄约在 20 岁左右的男子残忍地强奸,最终不幸身亡。
小霞乃是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中学的一名高三学子。彼时,她的一位女同学与校外男子陷入恋爱之中。就在 2 月 29 日的晚自习时段,这名校外男子与其朋友们发出邀请,邀小霞的同学外出喝酒。然而,同学自觉仅她一名女生在场多有不便,便拉上小霞前去作陪。
小霞被灌醉之后,便被送至其中一名男子的出租屋内。女同学起初返回了自己的住处,后来或许出于些许担忧,又折返回到小霞所在的出租屋。当看到小霞在床上已然沉睡,同学便未作多想,再次离开了。岂料,就在这出租屋内,两名道德沦丧的男子对小霞施行了令人发指的强奸恶行。
待到第二天,小霞竟已香消玉殒。法医经过严谨细致的鉴定,给出的意见表明,小霞系急性酒精中毒后颈部遭受扼压,从而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其中急性酒精中毒仅为死亡的辅助因素。
如此惨痛的悲剧,不仅让一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更让整个社会为之震惊和痛心。
小霞妈妈知道这事儿后,心里很是难受,简直像天塌了一样。
到了2024年11月,小霞妈妈实在憋不住了,就把这事发到短视频平台上,并很快引起网友的广泛注意!
后来警方也行动起来,做了尸检。结果出来了,小霞是因为急性酒精中毒后,脖子被人扼压,最后是机械性窒息死的,那急性酒精中毒也是导致她死亡的一个因素。
好在那两个丧心病狂的男子已经被检方以强奸罪给批捕了,案子也交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去了,至于什么时候开庭还不得而知。
不过那俩男的只承认强奸,不承认小霞的死和他们有关系。但不管他们怎么耍赖,相信法律会给小霞一个公道。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这事件?
首先,关于那 7 名男子灌酒的行为。他们恶意灌酒致使小霞急性酒精中毒,这种行为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他们的灌酒行为与小霞最终的死亡有因果关系,那么他们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比如赔偿小霞家属因小霞死亡遭受的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虽然小霞自身可能也有一定的饮酒行为,但在被恶意灌酒的情况下,灌酒者的责任不可推卸。
其次,那两名实施强奸行为的男子。他们的强奸罪确凿无疑,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起案件中,他们的强奸行为给小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身心伤害,并且小霞最终死亡。
即使他们不承认与小霞死亡有关,但从警方尸检报告来看,小霞系急性酒精中毒后颈部遭受扼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而他们在小霞处于醉酒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有极大可能实施了扼压行为。
如果能够证实扼压行为是他们所为,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的加重情节--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后小霞的同学在这起事件中可能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民事方面,她邀请小霞去喝酒,使小霞陷入危险境地,还在小霞被灌醉后离开,存在过错。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其行为与小霞死亡有因果联系,得向小霞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并且她带小霞参加聚会,就有一定保障小霞安全的义务,却没做到,所以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刑事方面,如果能证明她事先知道那俩男子有不良企图,还带小霞去并提供便利,依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不过目前还缺乏这样的证据来确定,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能清楚到底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小霞这事太让人气愤!那些灌酒、强奸的男人简直是蔑视法律,小霞同学也真糊涂,害了小霞。
这也告诫女孩们,交友需谨慎,千万别跟不三不四的人出去,得有防人之心。家长和学校也得好好管,多给孩子讲讲外面的危险,不然下一个悲剧不知道轮到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