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女子腹腔包块,被按肿瘤切除生育器官:"我没生育过,现在啥都没了!"妇幼保健院认为不存在手术错误
"当时从郑大三附院请来的专家给我说是恶性的,不用等快速病理,让赶快签字切除。我从未生育过,现在啥都没了!"日前,河南荥阳50岁刘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说。
刘女士还称,手术前20天,她在荥阳市妇幼保健院做过筛查未见异常,手术过程中医生向其家属索要了5000元"专家费"。
"既然妇幼保健院存在医疗过失,毋庸讳言,妇幼保健院需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至于妇幼保健院辩称的其诊疗行为没有造成损害是立不住的,因为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过失致使刘女士的生育器官被切除已成为既定事实,无形中给刘女士造成精神伤害。"
赵良善认为,妇幼保健院的行为构成侵权,郑州中院判定妇幼保健院赔偿精神损失费及部分医疗费,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郑州中院判定精神损失费5万元还不足以弥补刘女士的精神损失。
赵良善强调,既然此案已经郑州中院启动再审程序,已发回荥阳法院重审,说明此案还存在判决不公的地方。对此,刘女士可继续催促荥阳法院尽早开庭审理。在此,也期许荥阳法院慎重考虑郑州中院再审意见,真正体现司法精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每起案件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