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行怪路不平?"新疆乌鲁木齐,50多岁男子边走边接电话,一个没留神,被路面黄色"T"形地锁绊倒致左桡骨骨折,后鉴定为十级伤残。因监控掉线无法查明实际安装者,城管调查确认5家商户曾共用该地锁装卸货物,商户也自认使用,但均不承认安装。男子遂将5家商户诉至法院,索赔24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事情要从2024年5月17日傍晚说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街头车流人流平稳。
年过五旬的市民任某,沿着街边公共人行道正常步行赶路。
途中手机来电,他习惯性边走路边接听电话。
彼时户外光线充足,路面视野开阔,任某并未察觉脚下暗藏风险。
因为通话分心,他没能及时留意路面凸起的障碍物,前行途中,脚下突然被坚硬的金属地锁死死绊住。
巨大的惯性让任某瞬间失去身体平衡,整个人重重向前扑倒。
落地瞬间,他的左臂率先着地,尖锐的刺痛感席卷全身,手臂当即无法用力,身体多处软组织也出现挫伤。
事发后,任某强忍疼痛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抵达现场勘查后发现,绊倒他的是一个黄色T型金属地锁,牢牢固定在人行道路面中央,严重挤占行人通行空间。
可让人无奈的是,事发路段监控设备故障掉线,没有任何影像能够佐证事故经过,也无法直接查实地锁的安装主体。
这一情况,为后续的责任认定和维权增添了重重阻碍。
为排查伤情、避免后遗症,任某当即前往就近医院拍片检查,后续又辗转多家医疗机构复诊治疗
经医院确诊,任某为左桡骨小头骨折,伴随关节损伤,需要长期休养、定期复查,前后累计住院三十余天,日常起居一度无法自理。
为彻底查清违规地锁的归属和使用情况,2024年7月至8月,当地城管部门针对涉事路段开展全面走访核查。
工作人员逐一排查临街商铺、询问周边住户,固定了完整调查记录。
2025年3月,城管部门出具官方情况说明,明确该路面地锁属于违规私设设施,并非市政规划、公共配套设施。
这块地锁的核心用途,是方便周边临街商户临时装卸货物、临时停车。
经多方核实确认,该违规地锁长期由周边五家临街商户共同使用、共同管理。
几家商户互通钥匙,轮流调控地锁升降,长期占用公共道路谋取经营便利。
可面对执法调查,五家商户互相推诿,无一方承认是地锁安装者。
因无法精准锁定单一安装责任主体,城管部门最终未对任意一家商户作出行政处罚,仅确认了五家商户共同使用的事实。
岂料正是这份责任模糊的调查结果,让商户们纷纷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伤者赔偿责任,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为明确伤情与事故的关联性,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权威鉴定。
2025年5月,鉴定结果出炉:任某的损伤完全由本次绊倒事故导致,左臂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对其肢体活动、日常劳作造成永久性影响。
基于医疗开销、伤残损失、误工护理、精神损害等多项费用核算,任某向五家涉事商户提出共计24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任某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庭审中,五家商户统一作出无责抗辩
各家均表示,自己并非地锁安装方,只是被动使用现有设施,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所有后果应由任某自行承担。
一审法院结合现场情况、调查笔录、鉴定报告综合审理后,作出客观公正的责任划分。
法院认为,公共人行道归全体市民共用,禁止任何私人、商户私自改造、占用。
五家商户长期共用、管控违规地锁,利用公共道路牟利,且全程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放任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对事故发生存在主要过错。
同时法院指出,任某步行时接听电话、分心视物,未尽到成年人通行安全注意义务,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自身需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五家商户共同承担60%事故责任,每家商户各自承担12%责任,分别赔付任某2.3万余元;任某自行承担40%责任。
可谁也没想到,一审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双方均不认可判决结果,相继提起上诉。
任某认为自身伤残损失惨重,自担责任比例过高;五家商户则坚持无责,拒不接受赔偿判决,要求二审改判。
2025年5月18日,二审法院审理终结。
法院核查全部案件细节后认定,一审事实认定清晰、责任划分合理、判决依据充分,最终驳回双方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维权纠纷,清晰划清了公共权责边界。
商户不能为一己便利侵占公共资源、制造安全隐患,行人也需对自身出行安全负责,分心出行终究要付出代价。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