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贵阳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2026-06-02 17:15  贵阳日报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为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号召,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及《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24号)相关要求,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过渡期将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截止。自2026年7月1日起,贵阳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将迎来重大优化。为方便大家顺利办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办理指南

(一)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不含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满12个月。

生育或终止妊娠后,法定产休假期内应连续参保。若发生断保且未及时补缴的,将按实际产休假参保天数计发生育津贴。

(二)所需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

2. 医学证明材料(门诊提供诊断证明,住院提供出院记录);

3. 参保职工本人的实名有效银行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