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表示,这段话,实难认同,立法文字既是"法庭直播",当然就是要求"同步播放",司法机构却在指定"子法"的时候,完全曲解了立法原意,把法庭直播变成法庭纪录片,也就是子法悖离母法,做了反向定义。
柯文哲指出,甚至连可以录影播放的范围都严重被限缩。依法审判长认为可公开播送的范围是"不包含被告的最后陈述",这等于是再一次剥夺遭到检媒集体霸凌羞辱、未审先判超过一年的我们,希望借由公开直播,向社会大众完整陈述、捍卫清白的权利。
柯文哲表示,司法机构带头违法,是可以被人民允许的吗?清白与程序正义,我们都要持续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