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眼镜蛇后取证反手举报商家卖野味,结果自己也被罚!

2026-08-20 16:51  青科新闻综合

2024年3月20日晚,广州一家餐馆里,张某(化名)和朋友落座前就开始录像。他主动问服务员有没有"水蛇粥",对方回"没有水蛇粥,但有眼镜蛇"。谈好价、定好做法,张某当场点头:做一份眼镜蛇,吃。

三天后,张某把投诉举报信寄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退赔餐费、查处餐馆卖野生保护动物。

可剧情没按他想的走--餐馆因推销售卖野生蛇类被行政处罚,张某自己也收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食用蛇类野生动物,违反《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

张某不服,复议维持后告到法院,一审败诉;他上诉到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理由很"新颖":我吃蛇不是为了尝鲜,是为了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