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下属赴酒局后死亡 体内发现老板体液

2025-11-14 16:02  头条

女儿陪老板宴请镇干部后离奇死亡,父亲苦等真相一年无果,最终决定把公安局告上法庭。

事情还要从去年那个元宵节前夜说起。2024年2月23日晚,连云港赣榆区塔山镇的昌隆公司食堂里,一场宴请正在举行。公司老板刘某邀请了镇党委书记、镇长等5名干部吃饭,34岁的女职员樊蕊作为办公室主任陪同。谁也没想到,这竟成了她人生最后一顿饭。

当晚的酒桌上,樊蕊接连向几位镇领导敬酒。调查显示,她先后敬了分管工业的副镇长2两白酒,又敬了党委副书记一杯,再敬镇长两杯。短短时间内,这个年轻女子就喝下了四杯白酒。

宴席散场后,刘某安排两名女员工将醉酒的樊蕊扶到自己一楼的办公室套间。据警方后续调查,当晚刘某与樊蕊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清晨,刘某发现身边的樊蕊已经没了呼吸。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法医初步判断死因与饮酒过量有关,但家属在殡仪馆就提出了尸检要求。令人不解的是,尽管父亲樊旭声多次要求,尸体最终在没有尸检的情况下火化了。

更让樊家人无法接受的是,事后他们从警方处得知,在樊蕊体内检测出了刘某的精液。而警方最终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理由是"两人系情人关系"。

在女儿离世十多天后,樊家获得了一笔235万元的赔偿。但拿着这笔钱,父亲樊旭声的心始终无法平静。随着时间推移,关于女儿死因的种种传言让他寝食难安。

"一般的事我可以谅解,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我必须追究到底!"这位当了三十多年乡村医生的父亲毅然拿起法律武器。

今年4月,樊旭声向赣榆区公安局申请公开女儿死因调查结论、未进行尸检及不予立案的依据。警方的回复令人愕然:这些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不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这个答复让樊旭声更加困惑:"既然警方认定没有刑事犯罪,从未立案,哪来的'刑事案件类信息'?"

10月29日,这起行政诉讼在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开庭。61岁的樊旭声独自坐在原告席上,面对的是区公安局政委和派出所所长等人。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与此同时,参与当晚宴请的5名镇干部都受到了处分: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被党内警告,另一名副镇长被诫勉谈话。一场违规宴请,毁了一个年轻生命,也让多个家庭陷入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