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2022 年 11 月初,郑某某指使姚某某应聘到拟敲诈公司在江苏徐州的一家门店工作。同年 11 月 14 日晚,胡某某假冒姚某某的男朋友,到姚某某工作的门店内假装和其发生争吵并在店内配料盒内小便,随后姚某某故意使用该配料盒为顾客制作饮料,郑某某同时指使王某拍摄视频,薛某在店外望风。拍摄制作负面视频后,郑某某、姚某某利用 QQ 软件聊天,制造该负面视频系郑某某从网络购买的假象。
后郑某某与汪某某通过电话、微信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以在互联网曝光负面视频相要挟,逼迫该公司支付 600 万元购买该视频,因该公司报案而未得逞。
该案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后,2023 年 6 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郑某某、姚某某、胡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年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到三万元不等。郑某某、姚某某、王某、薛某不服提出上诉,2023 年 8 月 9 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前三季度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 159 件 423 人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造谣或收集发布负面信息,以利用网络传播等炒作为要挟,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案件高发频发。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开展 " 打假治敲 " 专项行动、" 检察护企 " 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针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为网络敲诈等行为推波助澜的 " 网络水军 "、行业 " 内鬼 " 所涉犯罪。
2024 年 1 至 9 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 159 件 423 人。
自 2021 年以来,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等 12 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 " 打假治敲 " 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惩治统一部署,依法从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深挖相关犯罪背后产业链、利益链,并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积极推动构建良好文化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