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情侣婚前先后坠楼身亡”,女方家属称愿意归还16万元彩礼,“其他不合理要求不接受”

2025-12-05 10:43  头条

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情侣,准新郎从四楼坠落身亡,仅仅一个多小时后,准新娘也从同一窗户跳下,抢救无效去世。

事件的余波并未随着两位当事人的离去而终结。

男方家属向女方家属提出超过一百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而女方家属则坚决拒绝,表示"我们也是受害者"。

这场原本应该是两个家庭的联姻,如今却因意外之死陷入情感与法律的双重拉锯。

据《九派新闻》报道,11月23日晚,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青树坪镇,一对交往五六年的情侣曾某某和阳某,在婚礼前与朋友聚餐庆祝。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凌晨2点左右,两人一同回到阳某家中,曾某某下车时步态平稳,无明显醉酒迹象。

然而,仅仅三个小时后,事态急转直下。凌晨5点04分,曾某某使用微信向阳某发出两次视频通话请求,第一次未接通,第二次仅通话4秒便中断。

清晨6时左右,他被发现从四楼坠落,已无生命体征。约一个多小时后,阳某在得知男友身亡后,从同一窗户跳下,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两人原定于11月25日举行婚礼,婚宴场地早已布置妥当,事发后,婚礼现场紧急撤场,门店贴出"暂停营业"通知,一切戛然而止。

11月27日,双峰县联合调查处置组公布初步调查结果,明确曾某某为意外坠楼身亡,阳某为自主坠落身亡,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警方表示,调查依据包括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调查走访以及法医检验等手段,未发现他杀或暴力行为的迹象。官方结论试图为这起悲剧画上句号,但家属的质疑却接踵而至。

男方家属,尤其是曾某某的堂姐曾女士表示,他们无法接受"醉酒意外坠楼"的说法。她提出多个疑点:

如果两人同睡一室,男方为何需要凌晨拨打视频电话给女方?监控显示其步态正常,是否真的是醉酒误从窗户坠落?

此外,曾某某生前拥有车、房(无房贷)与三家早餐店,不存在经济压力或婚前彩礼纠纷。家属强调两人关系稳定,结婚前无任何争执迹象。

就在事件逐渐平息之时,12月初,男方家属向女方家属提出超过百万元的民事赔偿,引发新一轮争议。

男方家属认为,阳某家中作为事发地,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窗户离地约一米多高但无防护栏,构成安全隐患。

同时,他们指出女方家属未尽到劝阻饮酒、照顾安全的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女方家属则态度明确,坚决不认可赔偿请求。他们表示,阳某的死亡同样是悲剧,他们作为父母不仅失去女儿,还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是另一种形式的受害者。

女方家属反问:"我们的孩子也没了,难道我们就没有痛苦?为何要我们承担男方去世的责任?"

这一赔偿请求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在情侣共同居住期间发生意外,是否应由一方家庭承担赔偿责任?两人都已死亡,是否还应追究过错?法律上如何界定"过错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若要追究女方家属责任,男方家属需证明女方家庭存在明确过错,并且该过错与曾某某坠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8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曾审理一起类似案件。

一名20岁女子因情感纠纷跳楼身亡,法院认定其男友在事发前存在暴力行为与情绪冷暴力,未尽安抚义务,判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但该案件中,男方存在明确行为过错,且案件背景为情绪冲突后自杀,与本案的"醉酒坠楼"存在本质差异。

在本案中,女方家属并无证据显示对曾某某行为有诱因或直接干预,是否构成"过错"仍缺乏法律依据。再加上女方本人也坠亡,更增加了责任判定的复杂性。

这场"婚前双坠亡"的悲剧,不仅夺走了两位年轻人的生命,也撕裂了两个原本即将联姻的家庭。法律,试图为悲剧寻找秩序与责任;情感,却让每一方都难以释怀。

在这起事件中,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或许并没有绝对的答案。正如那扇没有护栏的窗户,既是出口,也是深渊。它见证了一段即将开始的人生,也吞噬了两个家庭的未来。

悲剧已经发生,愿逝者安息,愿生者在真相与理性中,找到各自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