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独身女子突然病逝,遗产由民政部门接收,远房表弟称想用遗产买墓地受阻(2)

2025-12-16 16:04  逐浪新闻

此外吴先生还对转院决定提出质疑,不理解为何从三级甲等医院转至一家不甚知名的康复医院。王镇君介绍,转院选择是基于新华医院的专业推荐,居委会并未具体指定医院。现在又有了新的烦恼,该如何操办蒋女士的身后事?

蒋女士身故后,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但吴先生及蒋女士生前好友,希望用其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

吴先生:"那我说遗产继承,她的钱用在她身上,也是合理的。我说买个墓地,总有必要的吧,王书记说不可能的,顶多给她海葬,我说那你叫我们商量我们怎么商量,然后自己的后事还不能用自己的钱去善后,我想谁碰到,谁都有可能想不太通。"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比如说他想要给她办一个追思会,什么样的标准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最后是可以得到遗产管理人的认可,可以通过蒋女士自己的遗产里面进行支出,这个标准事实上是没有制定的

对此,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属首次出现,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后确定,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再根据法院确定的标准来执行。

虹口区民政部门已牵头联合司法、法院等多方,研究制定临时监护操作指引,推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