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拳出击:农村宅基地禁令!

2025-11-13 21:34  头条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载体。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三农"政策通气会上明确强调,要严守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底线红线,坚决落实"两个不允许"要求--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一明确表态,既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巩固完善,更是对农民核心权益的坚实保障,为乡村全面振兴划定了清晰的政策边界。

"两个不允许"政策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和法律依据。根据宪法与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仅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非集体成员本就不具备取得宅基地的资格条件。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部分城镇人员私下买卖农村宅基地、少数退休干部通过变相手段占地建房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挤占了有限的农村土地资源,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村民"一户一宅"权益难以保障,更可能引发土地纠纷、耕地被侵占等风险,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与农村社会稳定。此次政策重申与强化,正是对这些突出问题的精准回应,是多年来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基调的延续与深化。

落实"两个不允许",核心是守住农民权益与乡村发展的双重底线。宅基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线",允许非集体成员自由购买或占地建房,可能导致部分农民在短期利益驱动下失去安身立命之本,长远生活保障面临隐患。从乡村发展全局看,农村土地资源有限,若任由外部人员无序占用宅基地,会挤压乡村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甚至变相侵占农用地,违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明确底线,本质上是通过政策规范,遏制资本无序下乡和权力寻租空间,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乡村发展始终围绕农民利益展开。

值得注意的是,严守底线并非封闭管理,规范流转与盘活利用并不矛盾。"两个不允许"禁止的是违规买卖和占地建房,而非否定农村闲置资源的合理价值发挥。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提出,可探索农户合法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形式。这种方式既尊重了农民对宅基地的资格权与所有权,又能满足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与发展需求,让闲置资产产生收益,实现农民增收与乡村发展的双赢。同时,政策强调盘活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对虚假宣传和无底线炒作坚决整治,确保资源利用规范有序。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为确保"两个不允许"落地见效,相关部门已明确将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监管闭环,并加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各地需准确把握政策边界,既要严格执行禁令,杜绝违规审批、私下交易等行为,也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避免误解误读;既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维护农村土地制度的连续性,也要结合地方实际优化监管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需求,应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将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助力新型城镇化平稳推进。

农村土地是乡村振兴的命根子,宅基地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重申"两个不允许"政策红线,彰显了维护农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各地各部门唯有不折不扣落实政策要求,在严守底线的基础上创新资源盘活路径,才能让宅基地真正成为农民的"定心丸"、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筑牢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