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万娶越南新娘被遣送回国 法院判决:婚介协议无效(3)

2025-10-23 13:35  头条

案子里有几个容易被忽略但很重要的点。承诺书写得再好看,也改变不了交易本身的违法性;合同当事人签名并不等于法律认可那场交易的合法性;钱的流向决定要向谁主张权利--不是签合同的机构一定要对所有款项负责;公安介入并促成退还,常常在事后纠纷里起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民事追偿要看证据链,而不是只看合同文本的好坏。

当事人动机也在案卷里有所体现。温某是真心想成家,愿意花钱找人;婚介是把这当成生意来做;周某和那位越南男子则负责引介环节。短时间内这几方的利益发生转移:款项从买方到婚介再到中间人,人员从本国到境外再回来,然后被遣送。法律只管合规哪一块,哪笔钱该退给谁,这样的逻辑把情感因素切分开来。

如果换成其它情形,处理结果可能会不一样。例如,如果婚介没有当场退回4.6万元,或者那8万元没有被周某拿走并承诺返还,温某向婚介的请求就可能会有另外的法律路径。案件的转折点就是证据链里那几笔账和几次现场记录:付款凭证、承诺书、公安调解的笔录、出入境记录、当事人口供,这些一项不全,案件走向就能变得复杂。

裁判文书里把整个金钱链条写得很清楚:温某付了钱--婚介收了款--婚介和周某分账--公安调解婚介退回4.6万--周某承担剩余返还责任。只要把这串账还原出来,责任分配就能按事实来划分。听起来像账务问题,但核心是法律合规和管理规定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