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例,一名9旬老人因900多万元与儿子和过世儿媳的姐姐对簿公堂。91岁的老人吕老太,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难以独立管理财产,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陆续将900余万元毕生积蓄(含出售北京房产所得的卖房款)转账至儿子吕某的银行账户,委托其代为保管。
吕某与乔某乙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该款项用于偿还夫妻共同房产贷款、支付家庭日常开支及房屋装修等共同生活用途。2022年7月,吕老太的儿媳乔某乙因病去世,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将名下房产50%产权份额、300余万元银行存款由姐姐乔某甲继承,其余财产归丈夫吕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