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凌晨,在沙田大围美田路的天桥上,一名女子正走着路,突然感觉头发上黏糊糊的,她一伸手摸到不明液体,抬头看见一个男人转身就跑,她立即报警处理,但当时没有监控拍到那人的脸,案子只好暂时放下。
过了两个月,到了2026年2月17日晚上,隆亨邨善心楼旁边又有一位女子碰上相同的事,她的衣服和头发沾上了同一种液体,这次她用了电子报案系统,系统自动标出红色警报,提醒警方这应该不是碰巧发生的。
两天后的2月19日凌晨,车公庙路游乐场又发生第三起案件,这三起案子都出现在晚上11点到凌晨2点之间,地点都在沙田几个老区旁边,警方开始把这几件事连起来看,调取周围所有摄像头,比对衣服、走路样子和身高体型,最终确认是同一个人干的。
这名34岁的本地厨师,第一次被抓是在1月8日,他交了保释金就离开了,到2月21日又被抓回来,因为有新证据出现,比如一段模糊的监控里,他穿的那件深灰外套,和之前两起案件的目击者描述一样,现在他被控三项罪名,23号将在沙田裁判法院出庭。
液体样本已经送去检验,结果还没出来,他自己提到有怪癖,警方判断这不是为了抢东西,也不是图谋性侵,而是情绪上出了状况,他干厨师这一行,常年上夜班,工作节奏很紧,社交也少,虽然没法直接证明这跟作案有关,但很多人看到他的生活背景,心里难免会想,高压的生活确实可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崩溃。
香港公共区域的监控摄像头装了不少,大约覆盖了七成八的地方,但天桥底下、小巷转弯处和公园角落这些位置还是拍不到,这次要不是靠电子报案加上调取多个摄像头的画面一起比对,案子可能就查不下去了,因为法律上对这种没碰到身体却让人难受的行为,认定起来很麻烦,有人提议安装能识别异常行为的智能摄像头,可是具体要装在哪儿、怎么用,大家还在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