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晚11点多,广西贵港尚在哺乳期的唐女士,在其工作的按摩店为男顾客叶某提供泡浴按摩服务时,被便衣民警带走 。警方认定唐女士向叶某提供488元全裸泡浴等涉黄服务,对她作出拘留1天的行政处罚 。

唐女士坚称自己提供的是198元的正规泡浴套餐,警方执法时未出示证件,且自己是因不懂法被诱导才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笔录中记载的涉黄内容并不属实 。然而,法院审理查明,唐女士、顾客叶某及另一名技师谭某某的笔录中,均提及488元套餐包含涉黄服务,证据能证明唐女士与顾客达成卖淫嫖娼合意,且警方执法合规。唐女士申请行政复议被港北区政府维持原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后,法院也于2025年9月26日驳回其诉求。

目前,唐女士表示会继续维权。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中唐女士签字的询问笔录成为关键证据,而她若想推翻处罚决定,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己被诱供等 。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从业者,应明确服务项目合规性,增强证据留存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