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野猪属于杂食性动物,营群居性生活,而且食量较大,当一个区域中野猪数量较多时,为了寻找到更多的食物,它们便会成群结队地从山林中走出来,来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番。而外面最吸引它们的,当属山脚下人们辛苦耕种的农田,以及散落着众多"杂食"的村落,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与人类的生活空间发生重叠。
再加上野猪的性情比较凶猛,警惕性还高,当与人类接触以后,有时还会发生攻击人的现象,在它们庞大的身躯和强大的冲击力下,人类自然是无法与之相抗衡的。
为了有效控制野猪泛滥的问题,避免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各种损失与威胁的产生,"杀猪令"应运而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它们是"三有动物",但是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个体的正常利益面前,不值一提,该消灭还是必须得消灭。
"杀猪"的钱好挣吗?
野猪之所以会在几十年时间内数量翻了很多番,这既与前面提到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直接关系,同时也与它们的繁殖能力较强(每年一只母猪可产20头幼崽)、天敌数量不多、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等有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