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一起耗时近两年的"足浴店598元消费引发强奸案"二审开庭。不到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而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律师付建明确表示,将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这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从2023年冬夜的足浴店冲突,到2025年的二审交锋,始终围绕"色情服务争议""报警动机""是否存在强奸意图"三大焦点,牵动着外界目光。
时间拉回2023年12月9日深夜,浙江省乐清市的一家足浴店还亮着灯。37岁的务工者黄某某刚陪老乡过完生日,三人酒后结伴走进这家店,他选了一项标价598元的SPA项目。谁也没料到,几小时后,这里会演变成一场刑事纠纷的发源地--据本案起诉书记载,女技师卢某某为黄某某服务期间,黄某某突然强行搂抱她,甚至试图扒开其内裤,意图发生性关系。
卢某某的激烈反抗打破了店内的平静。在拉扯中,她从约60厘米高的按摩床上摔落,后脑勺磕出一个肿包。事后经乐清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个摔落造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冲突发生后,足浴店值班经理曾试图在大厅调解双方矛盾,核心是卢某某的医药费问题,但最终没能达成一致。
接下来的报警环节,成为日后争议的关键节点。黄某某称,当时他担心陪卢某某去医院检查后,会被对方讹诈高额医药费,思前想后选择了主动报警;而足浴店方面随后也报了警,理由是"员工遭欺负、双方发生纠纷"。次日,乐清市公安局便以"卢某某被强奸(未遂)"立案侦查,黄某某当天被拘留,又因身体患有疾病,于同日被取保候审。
为了缓和事态,黄某某曾向卢某某支付一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本以为事情能有所转机,没想到2025年3月5日,他还是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3个月后,本案一审第二次开庭,6月9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落款日期为6月6日),认定黄某某构成强奸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一审判决书中的细节,直接回应了部分争议。法院提到,卢某某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向店内经理求助,明确反映自己"被性侵",而非事后反悔;双方后续的沟通虽涉及调解,但并未提及医药费,协商失败后是经理先报警,称"被害人遭人欺负",并非黄某某所说的"对方怕被讹才报警"。此外,黄某某到案后第一时间就承认了自己的性侵行为,这一情节被法院视为"排除被害人恶意诬告"的关键依据。
不过,黄某某及其辩护律师对一审判决并不认同,"涉案足浴店存在色情服务"成为他们上诉的核心理由之一。辩护律师付建在二审辩护意见中提出,涉事足浴店本身存在色情服务,黄某某当时并非意图强奸,而是担心后续因涉黄服务被敲诈才报警;反观卢某某,是害怕自己参与色情服务被有关部门处罚,才谎称遭到强奸。
但这一说法在一审中未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关于案发时足浴店是否存在色情服务,现有证据存在一定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但即便抛开这一点,在案证据已足以证实"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卢某某事前未就发生性关系达成任何一致",黄某某的行为已符合强奸未遂的构成要件。
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宣判,黄某某的无罪辩护能否被采纳、法院将如何认定"色情服务争议"与"强奸意图"的关联性,仍是未知数。作为一名普通务工者,黄某某的命运与这起案件紧紧捆绑;而这起案件背后,更折射出消费场所纠纷中"同意边界"的认定难题,以及涉黄服务争议对刑事案件定性的潜在影响。后续判决结果如何,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