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逼员工离职要求每天完成70张设计图,法院判了(2)

2024-05-13 11:21  法治日报

庭审中,沈女士的同事出庭作证,表示公司与员工沟通裁员不成,便大幅增加工作量,在沈女士离职后,工作量即恢复正常。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存在拒绝科技公司安排工作的情况,未就科技公司安排工作超出其正常工作量充分举证,故对于沈女士关于其拒绝的是不合理的工作量的主张难以采信,未支持沈女士的诉讼请求。沈女士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自2021年11月上旬起,某科技公司逐渐增加沈女士的工作量,已经大幅超过了其考核满分的工作量。从沟通中能够看出,沈女士起初虽对工作量的增加有异议,但仍然努力完成了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工作量增加至每天60张后的11月22日和11月24日,沈女士延长工作时间2个半小时以上才最终完成设计任务,公司事后也批准了沈女士的加班申请,法院认为这能够证明公司认可沈女士完成60张图片设计任务已经需要大幅加班。

在此情形下,公司仍继续增加沈女士的工作量至70多张,此时已达到了沈女士工作量满分考核标准的180%以上。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认定某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该公司向沈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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