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公告“48岁博士退学”:8年未完成学业,多次联系未果

2024-03-11 14:04     观察者网

近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一则对博士研究生刘某某应予退学决定的《公告送达》。

公告显示,南京大学法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刘某某,因达到本校最长修业年限,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对2015级博士研究生刘某某作出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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