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给非独生子女在藏干部安排护理假?官方回应:已转相关部门阅研(2)

2024-01-19 13:21     九派新闻综合

对此,1月19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发布回复称,该网友的留言已转相关部门阅研。

此前,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地区或边境县工作的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半(含国家法定产假假期),配偶享受陪产假30天(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假期中)。

干部职工按规定生育,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15天。干部职工是独生子女的,其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每年都享有15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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