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校外遭老师侵害致抑郁,其母多次起诉学校求偿未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3)

2023-12-25 09:17     京法网事

原来,在此前的多次民事诉讼中,法院查明原刑事犯罪发生在校外,学校证明了其对涉案老师采取了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而张女士的主张却缺乏相应证据支持,判决其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但张女士却无法接受,一直申诉信访。这其中的原因何在?是张女士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而"无理取闹",还是学校确实对相关教师的监管不到位?为了更清晰地了解案件情况,找到化解双方矛盾的钥匙,我与法官助理、书记员数次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与当地教委反复联系,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经过多次细致的走访调查,一个特殊情况映入我的视线。

原来,刑事案件发生前,曾有一名案外志愿者老师发现了倾向性苗头,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过案。尽管当时并未出现侵害情况,但各方、尤其是学校仍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后来不久,发生了李某对小童的刑事侵害,尽管这一点并非决定本案能否提起再审的关键问题,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学校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疏漏之处。

突如其来的极端情况

六月的一天,办公室电话的铃声急促地响了起来。"罗法官,我要说一个情况,我的女儿跳河了!"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孩子没事吧?有没有送医院?现在情况怎么样?""跳河是两天前的事,现在孩子好多了。""张女士,你不要慌,一定要好好照顾、时刻陪着孩子,千万别让这样的事再次发生,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和法院联系!"在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后,我立刻联系了当地派出所,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休学在家的小童难以承受多方压力,因为与父亲发生口角,一时意气用事,跳到了公园的河里。经过第一时间的治疗,身体已无大碍,情绪也慢慢平复下来。为了确保后续审理的顺利进行,我们周密制定了紧急工作预案。

统一认识的当面沟通

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现有的证据仍不足以支持小童母亲提起再审。看着因遭受侵害而无法正常学习生活、情绪极端的孩子,张女士始终无法释怀。孩子的状态依然不好,后续治疗费也没有着落,她坚持要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而我也反复计算双方这笔"陈年旧账"。

一方面,张女士把精力都放在打官司上,小童得不到足够的关怀和照料,母亲反复信访也在无形中给她带来难以克服的心理压力,原本就已抑郁的她会陷入深深的自责,长此以往,更难从伤痛中走出来,跳河的悲剧谁也不敢保证不会再次发生。另一方面,这所民办学校精力被案件极大牵涉,无法投入更多到其他孩子的教育和办学上,学校正常秩序受到影响。如何"案结事也了"?思来想去,我觉得从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出发,再向前多走一步、想深一层,争取促成双方统一认识、达成和解,也许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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