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销售100万元,实际成交只有278元,广西南宁一位老板找女明星带货,结果"翻车"了。带货"翻车"后,直播公司拒不退款,3月16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通报该案结果。
只卖了278元
南宁某商贸公司主要经营迷你榨汁机、加湿器等小百货。
2022年1月,该公司看中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曹某某参演了《步步惊心》等国内不少古装剧,有一定影响力。
据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报道,女明星曹某某出演过多部古装热播剧重要配角。
去年1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了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带货,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20万元直播服务费,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间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如果未达到,上海某网络公司要退还直播服务费,并支付已付金额10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去年1月21日,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了7万元的直播服务预付款。之后,曹某某在直播间仅成交278元,未达到销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