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放任不管”!梁万年最新解读防控措施

2022-12-27 09:46     央视新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昨天(26日)发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我国传染病防控依法实施分类管理 动态调整

方案要求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那么,我国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按乙类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为何会在当前做出这样的调整?总台央视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

梁万年介绍,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四十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

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间限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冠、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要求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具体将一种传染病划定为法定或者不列为法定传染病,列为哪类法定传染病,是综合考虑病原体特性、疾病特征、传播速度和范围、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人群免疫力、卫生系统的防控救治能力等因素而做出的决策,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传染病的分类就会做出相应的调整,相应的防控策略和措施也会相应地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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