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塘派出所接到一自称热心网友的群众来电,询问该事件情况,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已互相道歉、达成谅解",因该名工作人员并非事件处置相关人员,对事件具体情况不了解,其答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派出所已对该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对因此事给当事人带来的困扰致以歉意。下一步,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目前,在警方的批评教育下,马某已认识到错误并以道歉信的方式向吴某致歉。当前,全市正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团结抗疫,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保障"互助者权益",保护善良、呵护热心,共同维护好特殊时期下的社会互助机制。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