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2022-12-19 11:03     财联社

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年内8保代因项目上市当年亏损遭罚

今年以来,包括上述罚单在内,已有4家券商的8名保代,因公司上市首年业绩变脸而遭罚,此前的罚单发生在今年3月份的同一天。

3月28日,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郭威、刘爱亮保荐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证监会决定认定郭威、刘爱亮为不适当人选,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证协官网信息显示,郭威和刘爱亮分别于2008年9月、2010年11月加入国泰君安,并分别于2014年9月、2015年7月成为保荐代表人。

证监会同日公告显示,经查,发现唐满云、陈默保荐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决定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唐满云、陈默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二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第三份同日处罚公告显示,证监会发现王行健、张恒保荐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决定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二人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二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中证协官网查询显示,唐满云、陈默均于2017年加入中银证券担任保荐代表人,唐满云已于2020年底离职。

王行健于2011年加入海通证券,2015年变更为保荐代表人;张恒为2008年入职,2012年成为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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