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骑车撞坏宝马车,司机不追究,三年后18岁女孩生日当天被保险公司起诉,保险公司表示,女孩以成年可以追责了。要求赔偿35000元。
一位15岁女孩骑车不小心撞坏了宝马车,车主当时选择不追究责任,家属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可三年之后就在女孩生日当天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女孩的母亲王女士接到传票此时她非常气愤,明明在三年前就已经协商好的事情,如今却把还在读书的女儿给起诉了。
王女士表示,当时女儿放学回来,因为逆行撞上了一辆宝马车,女儿摔倒地上,只是皮肉伤,但宝马车却因为避让撞得有点严重。宝马车主赵女士下车后也报了交警,跟我说人没事就可以了。
姐啊,我们有保险,我们学着就可以了。当时在交警那边,交警也对方也是给交警这么说的,就是说既然你们达成一致协议,签个证,主入侵了。
赵女士见对方还是个孩子,于是主动将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说是她的全责,当时在交警那边的见证下,宝马车主跟王女士达成一致协议,签了字就走了。
王女士也非常的感激,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可谁料到在女儿18岁生日当天,居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仔细一看,起诉的原因竟是三年前撞宝马车的那件事。可起诉方并不是宝马车主,而是保险公司。

至于为什么三年过去了,等到现在才起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愿多解释,只说当时宝马车主赵女士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他们的专业人士看了事故判定书,认为这场事故的起因主要是孩子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拒绝了赵女士的理赔。
可当时赵女士说了不追究孩子的责任,见保险公司又不愿赔偿,总不可能自己花这么多冤枉钱去修车,于是就将保险公司给告了。
最终,经过审理,赵女士胜诉了,保险公司只好乖乖地赔钱。保险公司吃了官司又赔钱,哪里能咽得下这口气,转头就把王女士的女儿给告了。
可为什么事情过去了三年才来起诉?难道是因为当时的女儿还未满成年吗?对此,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愿解释,只说让王女士带着女儿到法院开庭就行了。
可是,车主赵女士不是已经承诺了会自行承担全责吗?那后来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了搞清楚状况,女孩的妈妈王女士于是打电话给宝马车主询问情况。
宝马车主赵女士表示我也很无奈,虽然他说过不追究孩子的责任,但保险公司只认事故认定书不认人,所以他只好去起诉保险公司理赔,可王女士也很头疼。
当时他们并没有不赔偿或者逃逸,而是车主选择了原谅,保险公司也没有提前告知这个事儿,而是在女儿成年这天送来这么大的成人礼,实在是让他们心里不是滋味。
随后也询问了律师,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律师表示,虽然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不道德,但也是一种合法的手段。
只是车主赵女士的做法其实并不妥当,虽然是出于一片好心,但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适合私了,尤其是牵扯到人身伤害或者严重的财产损害,报警之后就不应当再进行私下和解。
最终,女孩的妈妈表示。虽然不愿意接受这种方式,但还是只能选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