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坠亡案保姆女儿起诉雇主:索要精神赔偿1元
此前,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疏忽致女童坠亡案有新进展。顶端新闻此前报道,女童米粒的妈妈解女士本月已就民事赔偿判决向杭州中院提交上诉。
11月29日,顶端新闻记者从解女士处获悉。今天保姆女儿左某诉她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左某的主要诉求是消除对名誉权的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维权费用两万元。
受访者供图
顶端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6月,梁某某受雇至解女士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女儿米粒。12月15日上午,梁某某在解女士家中独自照看米粒,后将其带至同小区女儿左某家中。随后,梁某某将米粒在阳台上吃水果的视频发送给原告解女士。10时54分许,因为米粒需要更换尿不湿,梁某某将米粒独自一人留在阳台,锁门后自行前往原告家中取尿不湿。10时58分许,米粒从卧室窗户处坠落。
梁某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但解女士对判决不服,她想让梁某某服刑。于是,解女士提出申诉,但这次没有获得支持。
11月15日,解女士诉梁某某及其家属、物业公司的民事案件判决书下达。法院判处梁某某赔偿25万元,梁某某女儿左某等自愿支付20万的赔偿款。解女士对赔偿金额有异议,遂向杭州中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