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14岁女孩聚众淫乱”案,啥情形下“性同意”是无效的?(2)

2024-05-29 16:32  头条

但我始终认为,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中,对其性同意能力的认定,必须结合其生活环境、过往经历以及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等因素。

据了解,女孩成长经历十分坎坷,母亲是父亲从贵州花钱"讨来"的,生下3个女儿后便离开了这个贫穷的家。女孩基本在姑母的照顾下长大,6岁时从家长打工的天津回到老家河南。

2022年上初中后厌学情绪严重,曾休学一个学期跟姑母到打工的工厂里去。不久又从姑母身边逃走,与大两岁的男友发生关系,警方问她是否自愿,她说:"开始没同意,后来同意了。"回到学校后,女孩又遭受了可怕的校园霸凌,迫切需要外在力量的帮助,因此才会向两名只有一面之缘的成年男子倾诉。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成长经历,非常容易造就人"习得性无助"的心理,即不可控的事情不断发生,让人无能为力,丧失信心,陷入无助的心理状态。

这样的孩子,容易对"有力量感"的人陷入盲目的信任与依赖,也容易产生讨好与顺从。比如女孩一开始不愿意与男友发生关系的,可她内心缺乏坚定拒绝的力量,最后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遭受校园暴力后,女孩陷入巨大的无助与恐惧之中,这两名男子,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假意扮演"拯救者"角色,获得了女孩的信任。刑法中还有一条"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在特定情况下,利用未成年人对自己的信任被害人处于无从反抗的状态,那么此时即便对方作出"性同意"也是无效的。

某种程度上,本案内核非常相似,两人利用被害人遭受校园暴力后的无助心态,趁虚而入,无论是给14岁的小女孩提供工具从2楼翻墙逃学,还是带她们去酒吧喝酒开宾馆,这些行为,明显动机不纯,我认为可以考虑成立"引诱"。

目前,本案因事实不清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那么我也会继续保持关注,如能顺利进入公诉程序,对保护农村留守少女来说,会是一个可喜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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