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原本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申请执行人住所地",均出现了明显错误,分别写成了"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和"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区"。
网传截图还显示,两份《执行裁定书》的发布日期,均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12 月 4 日,现代快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时,未发现这两份法律文书。
网传的这两份法律文书是否真实?《执行裁定书》中怎么会出现"安徽省南京市"的字样?12 月 4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领导说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们暂时就不接受采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