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谈崩,女子怒刷前男友银行卡近33万买房,法院判了!

2022-11-08 09:12     潇湘晨报

恋爱中的情侣浓情蜜意,不分彼此,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方的一切就都属于自己了。

湖南岳阳一女子直接拿着(前)男友的银行卡,刷了近33万元去买房,结果……

基本案情

王某(男)与岳某(女)于2018年上半年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2019年6月26日因性格不合分手,但岳某因租房问题暂未搬离王某房屋。

2019年7月7日,岳某趁王某出差在外,使用王某的交通银行卡刷卡消费32.88万元,用于支付岳阳某小区一套商品房的首付款和工本费等。但是,该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仅为岳某一人。

几天后回到家中的王某发现此事,向岳阳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报案,称其前女友岳某盗刷了自己银行卡。被派出所传讯后,岳某表示愿意返还,于是王某向派出所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岳阳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随后,岳某陆续向王某退还了11.8万元,但剩下的钱都没了动静。无奈之下,王某将岳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岳某辩称,两人直到2019年7月18日王某在公安报案后才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两人曾多次合意买房,案涉购房是双方的共同意思。而且双方同居期间,自己的实际付出远远超过王某,所以不应当再向对方退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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