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旅游市场,文旅部向私设景点说“不”(3)

2022-09-08 08:52     北京商报

谈及景区景点的设立,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立新表示,旅游法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对于利用公共资源设立的景区,才会有一些限制性规定。其中,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引导游客正规购票

此次印发的《方案》中,也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其中提出在9月12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立即开展行动。9月20日前,排查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建立台账。并将于10月31日前,根据排查情况立行立改,进行清理整治,11月30日前开展督促检查。

工作要求方面,《方案》提出要将专项整治列为年度工作重点。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谷慧敏看来,此次《方案》的印发及整治工作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给地方治理私设"景点"现象提供了指导。"一些不合法的'景点'更容易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文件的印发对景点应该符合哪些要求进行了明确,可以帮助地方管理一些'野蛮生长'的旅游景点,促进景点的合法化、合规化。"

此外,在宣传引导方面,《方案》提到发布安全提示,引导游客主动抵制私设"景点",文明旅游,绿色出行。对于游客如何提高警惕性,避免前往私设"景点",谷慧敏谈道:"一般正规的预订平台上买到的景点票都是正规的,消费者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与保险。但是最近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了一些无证经营的'野景点',没有法律保障。消费者在搜寻网络时,应提高风险意识,搜索和景点相关的执照信息,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提供的景点。"

北京商报记者吴其芸张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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