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住建厅首次回应!专家称公摊面积对定价结果影响不大

2022-09-02 13:35     每日经济新闻

"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当地住建厅首次回应!专家解读:其实对定价影响不大

公摊面积又惹争议了。

8月18日,"山东青岛一小区业主购房后发现公摊面积占比高达46%"冲上热搜,随后的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一则对《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答复迅速出圈,答复称,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不过8月31日,据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建议,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9月1日,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分析,当下公摊面积常常引起争议纠纷,是因为老百姓对公摊面积规则不太清楚,如包含什么内容、计算规则,以及开发商在其中的可决策空间。

图片来源:摄图网_501612519

官方层面首次回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网站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答复,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答复指出,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于公摊面积取消与否,业内争议不一。

有观点认为,多半不会通过。现在各种税费是按照建面收取的,建筑面积如果不作为房屋交易中的标准计量方法,难道提高费率?以前买了房子的怎么办?两三年前买了房子还没有办不动产证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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