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中生奸杀女教师案最新进展:真凶疑另有其人?控罪从辱尸变猥亵(2)

2022-07-29 16:01  华商连线

>>>鉴定出混合血迹

说明第三方男子跟被害人之间有肢体接触

死者胸罩上一枚血迹检出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是否意味着案情重大转机?

叶竹盛表示,因为多方呼吁,张某侮辱尸体罪一案终止审理。但此次开庭,检方指控罪名变更为强制猥亵与侮辱罪。

"这实际上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就是张某在现场的时候,被害人实际上还没有死亡,根据我们推论,实际上张某不可能仅仅是猥亵。案发现场是小区居民楼的楼顶,案发时间是在晚上,他一个人跑到楼顶,如果看到被害人躺在地上,可能因为重伤呻吟,他不可能上去猥亵、侮辱,正常人应该要跑开了。"

叶竹盛指出,胸罩上的血迹是被害人和张某的混合血迹,"那就说明他跟被害人之间是有肢体接触,否则,不会有双方共同的血迹混合在一起,所以应该有殴打的行为。"

>>>女教师命案应再审

"罪名变更 被害人的死因就搞不清楚了"

"案件再审条件当年就成熟了,现在是熟透了。"叶竹盛透露,该案实际上当年就要启动再审了,"因为当年的合议庭就认为案子有问题,张某到案后就更应该启动再审,但现在这么一来(控罪变更),实际上被害人的死因就搞不清楚了,到底是张某猥亵殴打导致的,还是两个小孩的行为所导致的?"

叶竹盛分析指出:"这样的一个作案,如果前后两拨人作案,那么实际上整个案发时间是很短的,根据一审的判定,整个案发时间只有30分钟,就是从两个高中生开始作案,到最后被害人被发现只有30分钟。在这30分钟里,张某要进出案发现场实施猥亵,前面又有指控的两个高中生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在时间上是不可能的。"

叶竹盛解释:"张某作为一个有盗窃,还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他家住在3公里以外,他跑到这个小区顶楼,我们推断应该是想盗窃,最后实施了作案。"

女教师刘某是送医后死亡

>>>侮辱尸体讲不通

"女教师在医院去世 他不可能在医院辱尸"

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记者,"死者胸罩上这枚血迹鉴定是混合血迹,通过DNA比对出了张某。"

邓学平指出,之前指控张某侮辱尸体显然解释不通。"女教师是送医后死亡,有证人证明她被送到医院还有呼吸,就从死亡时间可以判断,说张某侮辱尸体有问题。"

"侮辱尸体,顾名思义对象是尸体,但女教师是在医院去世的,他不可能在医院侮辱尸体,所以这个对象就不能叫尸体,他不可能在医院侮辱尸体。"

邓学平解释,给刘浒和谢伟定的是强奸罪,强奸和猥亵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性器官的接触,"但这个法医物证鉴定显示,女教师下体有精液,说明发生过性关系,只要对精液做DNA鉴定,一比对就知道谁是真凶。现在变更为强制猥亵,就是想说明精液不是张某的。"

对于死者体内精液问题,邓学平表示,他代理案件并没有看到精液检测结论。"按理说死者体内精液应该去做DNA鉴定,但并没有做比对,假设死者体内有张某的DNA,那张某就涉嫌强奸而不可能是猥亵;如果做了精液检测,是两名高中生的,那就是铁案。我们怀疑是做了,但没有拿出来。我介入该案,我没有看到精液检测结论,我刚又问了另外一位律师,也没看到,因为我们律师阅卷,我复印过卷宗,我们不可能两个律师都遗漏。"

>>>为什么控罪变更

楼顶散步女教师当时还没去世被强制猥亵

邓学平表示,这也是现在罪名变更的原因。"张某作案地点是在楼顶,因为胸罩是在楼顶一个角落里发现的,如果刘某没死,说他侮辱尸体,那肯定不成立,现在变更成猥亵,就证明在楼顶时刘某还没去世,张某对她强制猥亵,检方也承认刘某在楼顶还没去世这一点,所以现在才这样变更。"

邓学平按逻辑推断,张某不可能和刘浒、谢伟同时作案。"张某作案如果在刘、谢之后完全说不通,因为法院认定刘、谢对刘某有殴打行为,她被打得受不了,张某后面再去猥亵不符合常理。"

邓学平总结道,罪名变更至少说明三点:"其一,那晚张某出现在案发现场;其二,他和女教师有肢体接触;其三,有法医物证鉴定证明,张某的血迹和死者血迹混合在一体,成为混合血迹,这一点是逃不掉的。"

"一个是强奸,一个是猥亵,搞成两件事了。"邓学平表示,现在指控罪名的变更至少说明,检方认为导致刘某死亡的还不是张某,意在坚持原判。

>>>父子通过视频会见

"儿子提到疑似真凶的事"希望完成学业

谢国东告诉记者,7月11日,他去长沙信访反映儿子的案子,被告知还得去娄底反映。7月6日,他通过视频方式见到了儿子,"视频会见,我儿子提到了疑似真凶的事。"

谢国东说:"现在会见儿子很方便,每个月只能见一次。他的精神状态也不是怎么好,毕竟关在里面12年,他已经变得沉默寡言了,不喜欢和人家说话了,我也不知怎么的。他的心愿和诉求就是完成未完成的学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他希望省高院尽快立案,查明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