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知县此时早已端坐大堂,公堂之上灯火通明、刑具具备,人声寂静,好似阎罗殿一般。丘通被押上公堂,也被这股气势吓的惊恐万分,蔡知县一拍惊堂木,喝道,"你杀死他人埋于梨树之下,冤魂前来告状,我已查得实据,本待明日查问,你却今夜便想逃走?那便今日审个明白,本官奉劝你还是老实交代的好,免得受那皮肉之苦!"
丘通见蔡知县能从两百多人中找出自己,又料定自己想要连夜逃走,当真以为是鬼神作祟,当下真是心胆俱裂。丘通以为自己杀人之事果然已被查明,又偷眼瞄了瞄两旁如狼似虎的衙役,惊惧之下只得如实招供。
原来,一个月前,有一过路客商带了三十两银子,夜间到丘通店中住宿,却不慎漏财,丘通一时便起了歹心,趁其夜间熟睡之时将其杀死,连夜将尸体运到二里之外,埋于梨树之下。回到店中,又将客商遗物尽皆毁去,独留那三十两银子,埋在房间床脚之下,想等风声过后再取出来用,不想竟然案发。蔡知县闻言,便令衙役押了丘通前去取银,果然在床脚下起出赃银三十两。
如今人赃俱获,丘通又已认罪,案件就此审结,赃银被入库收藏,其他人犯尽皆释放。丘通则因贪财杀人而被判处死刑,被押入死囚牢中,蔡知县将案卷逐层上报,只待审核之后秋后问斩。
【本案选自明末余象斗《廉明奇判公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