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对富民的迁徙。从洪武元年开始,一直到洪武末年,明太祖朱元璋都没有暂停过对富民迁徙的动作。洪武十四年,"徙江南富民十四万田濠州,以善长经理之。"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民至者凡五千三百户"。
朱元璋这样做原因有二:第一,这些富绅地主在当地有非常大的权势和影响力,他们有财力,有权势,更有甚至拥有私人武装力量,这就极大地威胁了中央集权和皇权至上的地位,明太祖吸取前朝教训,要打压把这些豪族地主,便强制他们移民迁徙、集聚在京城附近,方便管理和监管;第二,利用这些富绅迁徙带过来的资源,发展京城周围的经济,满足巩固政权的需要。
第二种是将地狭人稠地区却没有田地耕种的百姓迁移到有田可耕、地广人稀的地区。元末战争,中原一带受到影响最大,百姓或流离失所,逃向别处,或是死于战乱,所以河北、河南一带人口凋零、土地荒芜,而山西一带受到影响较小,人口较多且地狭人稠,明太祖朱元璋根据黄册和里甲登记出来的数据,便下令将部分山西百姓有组织、政府式的迁徙到河南河北以及淮河地区一带。
除了山西地区的百姓,朱元璋认为商业发展的江浙地区商人太多,不利于全国农业发展,便将一部分江浙地区的百姓也迁徙到地广人稀地区进行开垦耕种。对于这种强制式的迁徙,明太祖朱元璋也知道百姓的难处,便给予银钞以购置农具,免除赋役等优惠政策,弥补百姓流转千里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