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醉酒后的前女友发生关系,被认定为强奸,判3年半

2022-06-15 09:19     网易

湖北荆州,男子与醉酒前女友发生关系后,女友报警声称被侵犯。可男子到案后却认为,二人曾是恋人关系,而且女子当时没有反抗,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法院却认为,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女子杨某是公司职员,杨某与闺蜜到理发店消费时,认识在理发店工作的男子周某。周某在为杨某服务过程中,获得了杨某联系方式,并与之加为好友。

事后周某只要一有空,就会主动和杨某聊天,还多次邀请杨某一起吃饭、喝酒。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杨某认为周某,为人还不错,遂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

可不曾想到,杨某看错人了。二人相处一个多月后,杨某就发现周某身上有很多坏毛病,细心深入了解后,杨某还意外得知周某,还同时与其他几个女子交往。

杨某很果断,在得知实情当晚就与周某,提出分手,并让其马上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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