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在债券承销发行高峰期,早已挣得盆满钵满的德邦证券,如何妥善解决 "五洋债"的遗留问题,仍是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
引发管理层变动
官网显示,德邦证券成立于2003年5月,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是一家拥有证券行业全牌照的综合性金融集团,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期货、公募基金、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等诸多方面。
伴随2015年德邦证券改制的完成,五洋建设同年也以涉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手段,成功发行"15五洋债"、"15五洋02"两期公司债,共募集资金13.6亿元,为德邦证券贡献超1800万元的发行费用。
2017年8月份,五洋建设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11月,证监会对德邦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57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项目责任人周丞玮、曹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2020年12月31日,"五洋债"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五洋建设以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债券承销商德邦证券未勤勉尽职,对案涉债券得以发行、交易存在重大过错,应对五洋建设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五洋债案做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2021年底,"五洋债"案的部分投资者收到驳回裁定,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德邦证券的再审申请。第二批"五洋债"案于2022年5月下旬进入执行阶段,赔偿金额约5.28亿元。
目前,"五洋债"案合计民事赔偿金额高达12亿元,或将成为中国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史上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