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看包拯是如何打破潜规则的(6)

2023-01-04 08:19     360kuai

在宋代,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但普通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因为普通百姓告状,不但手续繁多,而且根本见不到政府官员的面。所以老百姓依然是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这就给官吏豪强贪赃枉法开了方便之门。

针对这种情况,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无论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这就使老百姓有了申冤的机会。这一改革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由此也可以看出包拯对百姓疾苦的关心和对他们政治权利的尊重。

包拯执法,不仅不阿贵,而且不徇私,就是家人、亲朋、老乡,也一律不给面子。他在家乡庐州府任职时,他的堂舅父贪赃枉法,被人告发,包拯立即派人把堂舅父捉拿归案,依法量刑,照样打板子。由于包拯执法不徇私情,不开后门,任何人都难以从他那里打通关节,所以当时民间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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