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秦国鼓励以首级换取军功,但这只限于战场上。据《商君书》记载,每次战斗结束后,秦军都会将获得的首级示众三天,确认无误后方能因功授爵:
以战故,暴首三日,乃校三日,将军不疑致士大夫爵。
这既是为了杜绝军人割取阵亡战友首级的现象,也是为了防止一些将士"杀良冒功"。但这并不是出于心慈手软。
秦国变法的核心手段只有两个字:赏罚。但这里会出现一个问题:按照秦军动辄斩首数万、数十万的战绩来估算,秦国人岂不个个都能享受荣华富贵?
没这么容易。秦国的法治思路是:"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即奖赏的标准极为苛刻、惩罚却毫不手软,甚至是"轻罪重罚",既能让让人们珍惜爵位、不敢轻易违法,还可以消耗功名、将财富收归国有。用我们现代语言来说,这就是"套路"。想拿毫无抵抗力的老百姓来换军功?门儿都没有。